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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8-14 来源:中共前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近期,县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和市纪委及县委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肃追究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的失职失责行为。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持续强化震慑作用,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乌兰图嘎镇林业站站长陈启超因履职不力被责任追究问题。2015年至2016年,乌兰图嘎镇五间房村好拉套格屯村民刘某某非法开垦林地141.26亩,用于种植经济作物。因履职尽责不到位,2018年7月,陈启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查干花镇原副镇长胡中华因履职不力被责任追究问题。2016年4月,查干花镇查干花村村委会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村南部草原挖排水沟和蓄水池,破坏草原面积9.15亩。因履职尽责不到位,2018年8月,胡中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乌兰图嘎林场林区主任穆振国因履职不力被责任追究问题。2018年7月,乌兰图嘎镇大德营子村村民岳某在乌兰图嘎林场国有林地内私建围栏圈牛,占用林地399.3平方米。因履职尽责不到位,2018年8月,穆振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思想松懈、工作不力,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监管不到位、落实政策规定不严格等问题。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政府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地把生态环境治理好、保护好、修复好,不断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紧盯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以钉钉子的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抓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找准职责定位,持续深化“三转”,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对生态保护工作领导不力,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存在不负责、不担当,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坚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为我县打好“绿色牌”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 责任编辑:管理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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