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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4 来源:前郭县纪委县监委 |
近日,前郭县纪委县监委通报4起生态环保领域责任追究典型案例。这4起典型案例是: 1.查干花镇副镇长周相吉因履职不力被责任追究问题。2006年10月至今,因周相吉对分管领域工作监管不力,致使该镇村民潘某承包的青贮饲料地被开垦为稻田,草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2017年9月,周相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蒙古艾里乡外七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柏林因履职不力被责任追究问题。2010年,因张柏林对林地资源监管不力,致使该村村民占用林地62.4平方米,私自建设住宅和院落,破坏了林地资源,改变了林地用途。2017年9月,张柏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套浩太乡林业站站长隋福庆因履职不力被责任追究问题。2014年春季,因隋福庆对更新还林工作监管不到位,致使辖区内5.91公顷采伐迹地或经济林地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苗木成活率和未按时完成更新造林任务。2018年1月,隋福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乌兰图嘎林场林政科科长任建平因履职不力被责任追究问题。2011年3月,因任建平对辖区内林地资源监管不力,致使浩特芒哈乡土莫文德尔村在土地整理项目从乌兰图嘎林场辖区内取土,并推倒58棵天然次生林榆树,林地土壤、植被营养层均受到严重破坏。2018年7月,任建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从通报的4起典型问题看,涉案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抓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突出,必须予以严肃查处。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既要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对已查处问责的破坏生态环境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一律进行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管理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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