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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时间:2016-1-18 来源:吉林省发改委高技术处 |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770号)、《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部际协调工作制度及2014-2015年工作方案》(发改办高技〔2014〕2652号)精神,促进我省智慧城市健康发展,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了《吉林省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认真落实本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确保智慧城市建设有序推进。 附件:吉林省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吉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2015年6月23日 附件: 吉林省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印发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770号)、《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部际协调工作制度及2014-2015年工作方案》(发改办高技〔2014〕2652号)精神,促进我省智慧城市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促进智慧城市发展 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建设智慧城市有利于创新城市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化产业发展体系、完善智能化基础设施体系,建立普惠化的公共服务体系、支撑精细化的社会管理体系,形成宜居化的生态环境体系;有利于创新城市运行模式,优化城市空间结构、降低资源消耗、提高运行效率;有利于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普适性、可及性和针对性,实现精细化、精准化管理;有利于创新城市建设机制,深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体制改革,转变城市管理和服务模式转型升级。我省正处于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建设智慧城市有利于促进城镇化与信息化融合,加快推进我省城镇化进程。 我省辽源、四平、磐石等市(县)按照住建部要求,从技术研发、标准制定、示范应用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效果,积累了有益经验,同时,一些城市也存在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体制机制创新滞后、网络安全隐患和风险突出等问题,亟需加强引导,保障智慧城市健康发展。 二、理清思路,明确目标,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 (一)发展思路 按照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总体要求,结合农业资源大省和老工业基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以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居民幸福感受为核心,创新驱动为动力,提升城市发展品质为重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策引导,统筹物质、信息和智力资源,推动覆盖全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加强信息惠民、城市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网络安全保障,有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我省城镇化进程,促进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智慧城市建设以为民、便民、惠民、利民为重点,全面提升城市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普惠化和一体化水平,全面增强城市综合服务能力,切实提升城市居民幸福度,分享智慧城市建设成果。 城市主体,结合实际。智慧城市建设以城市为主体,以骨干企业为支撑,以信息惠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先行先试,有序推动智慧城市发展,避免政府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以及超越城市发展阶段的政绩工程。 应用主导,协同创新。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策引导,优化物质、信息和智力资源,以城市管理和服务智能化、民生服务等智慧应用为导向,鼓励智慧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探索可持续发展新机制。 加强监管,确保安全。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加强信息监控、密码保护、容灾备份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网络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机制,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我省智慧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覆盖全省的智慧城市支撑体系初步形成,智慧应用快速拓展,全省一卡通、食品安全溯源、医保结算等惠及民生。智慧产业初具规模,促进吉林老工业基地加快振兴。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竞争优势快速提升,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幅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以辽源、长春、吉林、四平、延吉等信息惠民、电子商务、信息消费、宽带中国国家试点城市为重点,引导有条件的城市先行先试,建设一批具有吉林特色、较强民生服务能力、较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智慧城市。 公共服务。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环境保护、交通出行、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领域,构建信息服务体系,公众获取基础公共服务更加方面、及时、高效。 城市管理。市政管理、人口管理、交通管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社会诚信、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等领域建设支撑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统一的信息资源库,推动政府行政效能和城市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生活环境。围绕水、大气、噪声、土壤和自然植被等生活环境建设智能监测体系和污染物排放、能源消耗在线防控体系,促进城市人居环境得到切实改善。 基础设施。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信息基础设施基本建成。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的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运行管理的精准化、协同化、一体化程度显著提高。 网络安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基础网络和要害信息系统安全可控,重要信息资源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居民、企业和政务信息得到有效保护。 三、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加快基础支撑能力建设 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云计算等基础设施布局,提升长春、辽源、吉林、白城市云计算支撑能力,引进知名云计算服务商,强化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统筹规划全省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跨地区、跨行业智慧应用,加快推进“智慧吉林”、“宽带吉林”、“数字互联网吉林”等重大工程,积极探索推动跨地区、跨行业智慧应用。有条件的城市要从城市发展全局性、战略性需要出发,突出以人为本,研究制定智慧城市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统筹城市与乡村、经济与发展社会、民生与城市协调发展。 公共服务体系。深入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完善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发展大数据在线教育产业。构建医药卫生云平台,加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监管和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高性能医疗创新发展工程,推进远程医疗、健康管理、医疗咨询等服务产业发展。加快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就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社会保障卡、卫生健康卡、市民卡、金融卡等“一卡多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护理机构等信息共享。推进食品药品阳光采购,强化质量安全,打造医疗健康、社区家庭、养老服务、消费娱乐、网络购物等服务应用。 城市管理体系。引导城市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完善天网工程,逐步形成全面设防,一体运作、精确定位、安全可靠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社区服务智慧应用建设,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方式、增强社区服务群众能力、扩大社会力量参与,以街道(乡镇)或社区为基本单元,依托城市政务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拓展直接面向社区的信息化应用,实现公共服务一站式受理和基础信息资源集中采集。推进基层一体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通过服务网站和集中服务大厅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设,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加快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强化食品药品电子追溯,方便信息公开查询。规范互联网食品药品交易行为,探索药品网上阳光直购。 环境监测体系。加快环境信息分析监测系统、预警应急系统和环境质量管理公共服务系统建设,依托城市统一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对污染源进行远程实时监测,对重大自然灾害进行预测分析,完善应急广播电视等通信设施,制定应急预案,提升重大灾防控能力,提升公共安全水平。 产业发展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围绕先进制造、现代农业、金融服务、信息惠民、高效物流、创业创新等领域,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兴业态。发挥长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净月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辐射带动作用,以发展汽车、玉米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与服务、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便民电子商务应用为重点,建设和完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创新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完善电子海关和跨境电商交易平台,推动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带动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 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宽带吉林”工程,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和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城乡普及。加快实施“光网城市、提速降费”计划,推进城市光纤入户、城镇光纤到户和行政村宽带普遍服务。加快推进4G、公共无线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建设。加大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力度,提高广电网络业务承载能力和对综合业务的支撑能力,推进县级以上城市双向改造,城镇有线电视数字化率达到全覆盖,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 四、完善机制,整合资源,提升信息共享水平 着力推进智慧城市信息共享,统筹全省云计算和信息资源中心建设布局,坚持一数一源、多元复核、及时更新的原则,加强数据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完备性。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共享信息的指定用途和限定范围,逐步建立信息共享身份认定、使用授权、数据公开、过程审计和责任认定等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完善信息共享目录和动态更新机制,推进信息资源公开化、透明化,形成促进信息共享的监督机制,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实现有效和安全共享。以重大项目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着力推动信息基础设施的共享共用,以电子政务网络、公共数据中心、数据交换平台等公共基础设施为依托,整合现在资源,推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智慧城市应用的中的模式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基础设施建设集约化和服务专业化水平,形成按需获取基础设施支撑服务的共享模式。 五、创新模式,业务引领,拓宽城市智慧化应用 物联网应用示范。加快推进吉林省国家物联网区域试点示范工作,围绕智慧城市建设,加快物联网在农业、工业、节能环保、商贸流通、公共安全、城市管理、交通能源、社会事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逐步形成全面感知、广泛互联的城市智能管理和服务体系。 云计算和大数据。统筹云计算基础设施建设和云计算服务产业发展,以长春市、吉林市、辽源市、白城市、延边州为重点,加快发展云计算、云存储、大数据等云服务产业,在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推广低成本、高质量、广覆盖的云服务,在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等领域,创新大数据商业模式,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加快推动“吉林一号”卫星、北斗导航、时空信息云平台、新型医疗信息技术、车联网等重大工程,积极发展室内外统一位置服务、旅游娱乐消费、居家看护与健康管理、集中养老与远程医疗等技术集成应用,创新服务模式,为城市居民提供方便、实用的新型服务。 六、强化责任,完善设施,保障信息安全 完善信息安全管理体制,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强网络安全监管,落实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互联网安全测试、风险评估、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机制。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要与智慧城市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运行,着力提升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七、完善机制,政策引领,保障智慧城市健康发展 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发改、工信、科技、公安、财政、国土、环境、住建、交通等部门建立智慧城市建设部门协调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形成各部门紧密配合、协作共管的良好氛围。坚持以评价指标指导建设,以评价工作规范管理,以评价结果促进落实,做好智慧城市创新工作。城市人民政府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建立智慧城市重大项目风险和效益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监督听证制度和问责制度,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PPP等新型融资模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推动智慧城市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包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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