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今年我市秋季风干物燥,秋收以来发生了近百起放火燎荒造成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件。10月8日市政府已就严禁焚烧秸秆下发了紧急通知,但近日来,部分乡(镇)、街和村屯仍然无视市政府通知要求,放火燎荒的事件仍大量发生,屡禁不止,且有进一步蔓延的态势,为保护环境,减少资源浪费,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市政府再次就严禁焚烧秸秆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会议、宣传单、村屯大喇叭广播等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市政府关于严禁焚烧秸秆的要求,做到家喻户晓。
二、各乡(镇)、街要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村,层层落实包保,分兵把口,层层落实,把严禁焚烧秸秆做为当前一个时期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市政府要求各乡(镇)、街领导干部十月份双休日不休息,坚决扼制住焚烧秸秆蔓延的态势,坚决禁止再次发生焚烧秸杆、放火烧荒等事件发生。
各村要成立专门防火队,充分利用消防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24小时巡逻,坚决避免出现放火燎荒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件发生。
三、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巡逻打击力度,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快速反应,特事特办,对放火燎荒、焚烧秸秆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从严打击放火燎荒焚烧秸秆的高压态势。
四、对禁止焚烧秸秆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执法不严的乡、(镇)、街,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市政府将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全市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刑事责任。
五、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各乡(镇)、街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届的监督,并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市政府也将在电视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届监督举报。 ( 责任编辑:管理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