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双辽市清查整治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双政发〔2014〕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双辽市清理整治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双辽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日
双辽市清查整治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严格土地管理、坚守耕地红线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秩序,市政府决定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查整治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三次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保障经济发展、保护耕地红线、维护群众权益为目标,全面清查整治2013年以来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坚决遏制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健全完善国土资源执法检查长效机制,形成良好的土地利用秩序和管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违法违规占地行为; (二)违法违规征地行为; (三)“以租代征”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行为;(四)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等违规供地行为; (五)违法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行为; (六)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清理阶段(2014年8月15日至9月1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方案要求,以“立足主动、自查自纠,边查边改”为原则,组织开展辖区内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清理工作,统一登记填表、汇总(详见附件1和2),并于2014年9月20日前将清理结果及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市国土资源局。 (二)查处整改阶段(2014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自查清理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到位,并于2014年10月20日前将相关表格(详见附件3和1)、查处整改阶段工作总结报市国土资源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对本辖区内专项行动进行检查验收,并于2014年10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市国土资源局;10月20日后,市政府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跟踪督促落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总结检查验收情况,向市政府专题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明确分工,及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市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确保质量。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部署,全面清理、不留死角。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各类开发区、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设施农业、畜牧小区、林区等重点部位的清理,要如实填报有关表格,确保工作质量。市政府将对各乡(镇)、街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执纪,加大处罚力度,坚决纠正以罚代法的问题。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建设用地项目,在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后依法完善建设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建设用地项目,坚决拆除复耕到位;对违反党纪政纪的,依法依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案件,市国土资源局要从严处理,切实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凡因查处整改不力,经2014年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或违法征占土地数量较大、严重侵害人民群众权益以及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多发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对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积极落实整改意见、有效恢复土地原貌的,对违法责任人可依法从轻处理。 (四)规范管理,完善机制。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国土资源局要通过专项行动,认真梳理土地管理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违法违规用地发生的原因,举一反三,积极推动违法监察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对违法违规用地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要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要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推进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发生,妥善处理好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土地资源,为推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曝光一批影响恶劣的案件,保持舆论的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土地执法氛围,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观念。市国土资源局要同有关部门及时发布专项行动信息,通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 责任编辑:李铁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