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加强林地保护制止侵占林地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宝新村办事处),聚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随着粮食和人参价格的上涨,非法开垦、侵占林地问题屡禁不止,林地被不断蚕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2012年全县组织开展了“加强林地保护、制止侵占林地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非法侵占林地案件,打击了侵占林地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林地流失和非法侵占行为,切实保护了森林资源,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快国家级生态县创建进程,建设美丽通化县,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加强林地保护、制止侵占林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通化县加强林地保护、制止侵占林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领导工作小组,真正把加强林地保护、制止侵占林地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打击毁林开垦工作作为当前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严格按照《通化县加强林地保护、制止侵占林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各司其职。2012年清理回收林地工作较好的乡镇要再接再厉,推动专项行动再上层次;完成不好的乡镇,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专项行动全面均衡开展。 二、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一)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各项林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和参与配合程度。 (二)认真排查,摸清底数。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着力摸清侵占林地情况底数,通过积极发动群众提供侵占林地线索,对照土地承包台账、林相图、林地小班卡片等办法,全面掌握毁林开垦、采挖、填埋自然湿地等侵占林地情况,并登记造册。 (三)严格标准,落实责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与农户逐户签订禁种和还林责任书,明确禁种要求和还林责任,确保全民参与到保护林地工作中。 三、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做到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乡镇乡镇长要切实履行“一把手”职责,采取乡镇领导干部包村,机关干部包沟,村干部包地块等方式,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各包保责任部门要与乡镇密切配合,给予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支持,协助乡镇完成好清理回收林地任务。各相关部门要重点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大、影响范围广的侵占林地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严厉震慑此类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督查室要组织相关部门随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动结束后将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与各乡镇采伐指标挂钩。 ( 责任编辑:李铁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