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
通政办发〔201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宝新村办事处),聚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局办、各直属机构: 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是政府信息公开、回应关切、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为解决当前我县政府网站存在的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留言回复不负责等问题,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 (一)强化信息发布更新。各乡镇、各部门要将以通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建立的政府网站(以下简称子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和内容更新保障机制,明确各类信息发布的时限和责任主体,第一时间在子网站上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要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依据权力清单,通过子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及时更新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等方面信息。要提高发布时效,监测更新情况,对于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应及时归并或关闭。县政府办公室将采取随机抽检的方式,对各子网站信息更新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内容更新不及时的子网站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二)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各乡镇、各部门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对本单位子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内容、报送县政府网站的信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审核,确保信息格式正确、内容完整、准确真实、及时有效。要对不同内容、不同性质的信息进行分级分类处理,对一些热点信息或容易被误读误解的内容,要把握好基调、倾向、角度,掌握好分寸,选择好发布方式和时机。要依据国家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信息的保密审查,防止出现失泄密问题。公文类信息要审核密级和公开范围,正文、附件等内容要与正式文件完全一致。 (三)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各乡镇、各部门在国家、省、市、县制定出台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重大政策时,要同步转载或链接权威机构的政策解读评论文章。政策解读要提供相关背景、案例、数据等内容,可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展现,提高政策解读效果。 (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重大事件网上公开快速响应机制,对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子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引导正面舆论、消除负面影响。要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教育、医疗、交通、环保、社保等热点问题,通过子网站及时作出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要及时通过子网站及微博等新媒体发布准确信息予以澄清。 二、提高政府网站互动交流能力 (五)完善互动交流体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机制,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互动的“直通车”。要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民声征集和民意调查等平台,积极与公众互动交流。要认真负责地答复群众在县政府网站“民声”栏目(含县长信箱)中发布的咨询、投诉等留言,相关办理单位必须在收悉后的3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或无法办理的应及时予以解释说明。留言答复工作要配备专门的服务团队,完善相应的业务系统,答复内容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确保答复内容不敷衍了事、不推诿扯皮、不讲套话大话,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对已经完成答复的留言,要及时收集整理、分类存档,提炼梳理出核心内容、共同特点,指导本单位完善有关职能工作。 (六)拓宽网站传播渠道。各乡镇、各部门要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建设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形成立体化、多渠道传播格局。要丰富子网站内容和表现形式,参照工作重点和实际,准确填写适宜的网站META关键词、META关键词描述,提升网站页面在搜索引擎中的收录比例和搜索效果。增加页面信息分享功能,积极利用主要社交媒体(腾讯QQ、微博、微信、微视等)和移动客户端(手机、平板电脑等)等新技术、新应用传播网站内容,提供网站信息的分享服务,主动发布群众最关注的信息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利用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的触摸屏、电子显示屏以及其他移动媒体,同步发布网站信息。 (七)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国务院和省政府发布对全局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时,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子网站上及时转载或链接;发布涉及某个行业或地区的政策时,相关部门、单位或乡镇也应及时转载或链接。重要政策信息发布后,要力争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转载。县政府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市级对口部门的政府网站,及时对其发布的重要工作部署、通知公告等内容进行转载或链接。积极向县政府网站报送本部门信息,扩大信息传播范围,发挥集群效应。政务微博、微信也要及时转发国务院和省政府重要政策信息。 (八)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作。加强子网站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新闻网站以及有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等媒体的合作,通过合办专题专栏等方式,将政府声音及时准确传递给公众,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也可选用传统媒体和其他网站的重要信息来丰富子网站内容。 三、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 (九)明确信息内容保障主体。各乡镇、各部门是本级政府网站信息的主要提供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承办科室,做好信息提供、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专题设置、访谈策划等工作,制定相应的信息内容保障方案,细化具体信息保障任务、方式、时限等。要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栏目信息维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十)建立信息联络协调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子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联络协调机制,筛选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网站信息的撰写报送、本单位子网站的管理更新和县政府网站的日常联络工作。要保持联络员队伍稳定,做好新旧联络员的工作交接,确保工作联络畅通。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为联络员参加会议、阅读文件、撰稿调研、采访纪实提供便利条件。 四、加强组织保障 (十一)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为保障网站安全,加强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立政府网站,要利用县政府网站开设子站、栏目或专题来开展网站建设工作。已经独立建设网站的单位,要将独立网站的基础信息报至信息化管理中心备案,并在三年内完成网站迁移工作,实现集约融合。因工作需要,确需保留独立建设网站的,须向信息化管理中心提供相关法规、文件依据、情况说明并备案。 (十二)配强网站管理队伍。政府网站建设是一项政治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有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形成稳定的支撑力量,保障网站健康运行、不断发展。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配齐配强网站管理人员,选拔具有政治、经济、传媒、法律、计算机技术等知识背景的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从事网站建设工作,妥善解决好网站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十三)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可依据实际,建立子网站工作评估机制和子网站工作人员评价体系,及时总结网站工作的成绩和不足、调整网站人员分工。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制定全县的政府网站年度考核体系,对各子网站开展考核评估,及时通报评估结果。考核评估优秀的子网站,对相关单位和联络员予以表扬,推广先进经验;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或产生不利影响的,将对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和约谈。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针对各自网站工作的实际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认真梳理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水平。 ( 责任编辑:李铁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