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汛期对全县涉水企业的监管力度、增加监管频次,防止废水超标排放污染环境,杜绝偷排、漏排现象,通榆县环保局对全县涉水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就企业加强污水排放的管理提出了要求。
县环保局要求涉水企业要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责任制度,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污水超标排放;要求涉水企业定期向县环保局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备案,县环境监察大队将定期进行核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要求涉水企业进一步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大培训力度和应急演练频次,减少环境事故发生;加大四个配套办法的贯彻执行力度,严厉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 责任编辑:王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