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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查处一起网络造谣案件
时间:2020-1-29  来源:通榆县人民政府网  
  近日,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发现网名“王某某”在网上恶意散布和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的谣言,立即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
 
  县公安局网安大队长叶威:“近期,国内多地发现了新型冠状病毒的感染肺炎疫情,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通榆县公安局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网安大队也实行了24小时网络巡查工作。2020年1月22日我们进行网络巡察,发现网名为‘王某某’的在网上散布新型冠状病毒的谣言,经过协查,发现其为开通镇居民。”
 
  县公安局开明派出所民警张航:“2020年1月23日,通榆县公安局开明派出所将涉嫌传播谣言的开通镇居民王某某依法传唤至公安局接受讯问。王某在2019年12月31日利用微信群和微博恶意制造、散布并传播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谣言,违法行为人王某散布没有事实依据的谣言,以迷惑不明真相的群众,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王某处以行政拘留7天,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最后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编造、散布谣言的行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县公安局网安大队长叶威:“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也希望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疫情面前要保持格外的冷静和理性,相关防疫信息以卫生健康部门官方发布为准,让我们共同维护好网络环境,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
 

( 责任编辑:马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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