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燃煤锅炉(茶炉)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全市各使用燃煤锅炉(茶炉)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图们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按照《全州燃煤锅炉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燃煤锅炉运行管理水平,确保燃煤锅炉达标排放,杜绝“冒黑烟”现象发生,实现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的工作目标,我局将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采暖期燃煤锅炉(茶炉)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锅炉使用单位要严格控制入炉煤炭的质量,正确使用除尘设施,规范操作运行,杜绝冒黑烟现象。 二、不得故意闲置、擅自拆除或不正确使用除尘器,确保锅炉运行期间烟尘达标排放。 三、对现用的燃煤锅炉,可在原锅炉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治理,经环保监测,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燃煤锅炉禁止使用。 从即日起,经检查发现或经群众信访举报查实,凡有因入炉煤炭质量差、不正常使用除尘设施、管理不善造成污染的和冒黑烟现象发生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第四十八条和《吉林省锅炉设备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对锅炉使用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图们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 责任编辑:李铁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