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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州种子管理部门市场监管与执法工作,适应种子管理工作新形势的需要,8月19日,延边州农委举办新修订《种子法》培训会。全州各县市农业执法大队、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人员、州种子管理站、州农委执法支队、州农业技术推广站及州农委农业处、法规处等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省种子管理站生产科科长任启彪深刻阐述了新修订《种子法》的立法背景和原则,并围绕种子品种审定、标签管理、生产经营许可新办法等内容进行全面解读。据了解,新修订《种子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以发展现代种业、保障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对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体制机制、品种审定和登记管理、植物新品种保护、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种业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对科研育种、种子生产经营管理、种子监督管理等制度进行了重大修改。
为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延边州农委要求培训对象要充分认识新修订《种子法》对农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种子法》,并按照新修订《种子法》要求, 全面加强种子质量管理和执法工作。同时,要学懂、学透新修订《种子法》,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当中,为全州种业发展和农业生产安全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邸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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