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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将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范围的排污单位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系统”,做到逐个销号,应发尽发。截至目前,第一阶段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全部完成,第二阶段排污许可发证登记率95%。 自全面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试点工作以来,从今年2月底开始,延边州生态环境局按照“摸、排、分、清”四个阶段,通过积极摸清排污单位情况,全面清理无证排污单位,全力推进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初步构建固定污染源管理清单。 延边州第一阶段需要完成的排污许可发证登记清单总数为907家,经核实不需要发证登记的164家,需要发证登记的743家,其中发证类63家,登记类680家。截至4月22日,已全部完成发证登记工作,实现“双清零”。 在完成第一阶段发证登记任务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要求,该局组织召开全州第二阶段发证登记工作部署会议,制定印发《关于做好第二阶段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上报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作战图的通知》,要求各县市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规定的时间节点,制定作战图,细化发证和登记目标,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政府绩效考核项。 建立微信工作群,实行日报告制度和排污许可专项沟通联络机制,时时了解发证登记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县市及时通报督办。确定每周四召开全州生态环境系统排污许可专题视频会议,听取各县市发证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全面了解和推进发证登记工作。通过“中国排污许可”公众号、延边州政府门户网站、延边州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排污许可申领公告、线上培训通知、典型工作经验等。 开展污染源再筛查,对已纳入监管平台的固定污染源底数清单进行再补充、再完善,确保辖区内固定污染源无遗漏;组织培训工作,调动企业申领登记积极性,加强清理整顿过程中和排污许可证后执法,建立排污许可管理和环境执法联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以及排污单位执行报告、管理台账质量。 截至目前,延边州第二阶段需要完成的排污许可发证登记清单总数为2519家。经初步核实,不需发证登记的企业251家,需要发证企业207家,需要登记的企业2061家,其中,已发证105家,发证率50.7%;已登记2059家,登记率99.9%;发证登记2164家,发证登记率95%。全州发证登记工作已提前达到了作战图目标要求(6月11日发证登记率达到83%),延边州发证登记工作目前在全省排列第一。( 责任编辑:马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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