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制度需要好的执行,便民利民的举措只有运用才能起到效果,切实提高群众对“吉林电子法院”的认知度,真正实现广泛运用,是电子法院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举措。 2015年,延吉市法院被确定为全省电子法院建设试点单位,为推进网上立案工作,坚持以律师事务所和金融、交通等部门入手,先后两次对律师进行网上立案、网上送达、证据交换、开庭审理培训。印刷吉林电子法院使用手册300本,发放给本院法官和全市律师,并鼓励诉讼参与人通过电子法院进行网上立案,促使广大人民群众对“互联网+”电子法院系统从陌生到了解、从被动适应到主动应用的积极转变,受到了群众和律师工作者的点赞好评。 为进一步扩大电子法院公众认知程度,通过在诉讼服务中心张贴电子法院宣传海报和电子法院使用流程,利用LED显示屏全天不间断播放吉林电子法院宣传片,与《延边晨报》合作,开设了法院信息化建设专栏,每周一期刊登法院信息化建设及电子法院建设的相关情况,“吉林电子法院”深入人心,社会认知度不断提高。
节选:《吉林日报》2016年1月26日:勠力前行 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创新中拥有更多“获得感” ——2015年全省法院工作综述
( 责任编辑:李铁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