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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4 来源: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为加强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加大农村公路养护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力度,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机制,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新管理模式,在全县乡村公路采取 “一路一长”的管理方式,落实工作责任制,推动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确保“建即有养、养即到位”,实现“四个提高”(提高管养能力,提高路况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营造“畅、安、舒、美”的农村公路环境,为 “四个一”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内容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集“养护管理、路政管理和安全监管”于一身的管理责任主体,“路长制”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一路一长”。乡村道一级路长由乡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为责任路段(区域)首要责任人,统筹落实辖区内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项目管理及资金筹措;行政村主要负责人担任二级路长,为责任路段具体责任人,具体抓落实。各村根据乡村公路管理特点,落实每条乡村道路线路上的养护人员,落实管养工作责任,实现乡村公路管养全覆盖。 (一)一级路长主要职责 1.建立农村公路管理机构,配备交通管理员,落实养护与管理资金。 2.组织实施乡道、村道公路日常养护与管理,并负责乡道、村道安全工作及大中修、水毁、危桥等养护工程。 3.积极配合县公路管理段做好县道的养护管理及大中修和水毁等自然灾害修复工程的政策处理与协调工作。 4.负责乡村道路管理和路产保护工作。协助县公路段做好乡道以上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5.建立健全乡、村公路技术档案。 6.做好农村公路爱路护路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农村文明公路创建工作。 (二)二级路长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本村乡村道路的日常养护与管理。 2.筹措日常养护与管理资金。 3.制定村民护路公约。 4.积极配合乡政府做好乡村道路大中修和水毁等自然灾害修复工程的政策处理与协调工作。 5.配合乡政府做好乡道以上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三、2018年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份,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任务,全面启动乡村公路“路长制”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份,各村上报路长名单,建立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站,并签订日常养护合同落实管养人员。9-11月份,分别在乡、村公开栏公示“路长制”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所有乡村公路管养均按照“路长制”运行,实现乡村公路有路必养、有路必管。 (三)督查考核阶段。12月份,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考核和“路长制”工作督查,总结“路长制”工作机制经验。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成立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曾范涛任组长,宿晓初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推行工作。 (二)分工负责,协同推进。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与县交通局的业务联系,指导村级路长制的实施,做好农村乡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乡村公路的维修、水毁道路修复,安全隐患的排查报送及整治,依法制止超限运输对乡村公路的破坏行为,维护乡道和村道公路路产路权,维持良好的运输秩序,同时落实配套资金工作。 (三)公开公示,健全机制。将实行路长制的线路和路长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并在公路起点位置设置统一的路长公示牌,公示牌内容包含路长姓名、责任路段、具体职责、监督电话等,方便社会各界监督。 (四)加强考核,落实资金。一是落实乡村公路日常养护配套资金。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的监督管理,对各行政村的路长制情况实施考核,兑现奖惩措施,实现“人员到位、资金到位、考核到位”。上级补助资金及时补助到各行政村。( 责任编辑:马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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