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规定,以及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种植高杆作物和林木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饮马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即堤防与河岸之间的区域内,自2019年春季起禁止种植玉米、大高粱等高杆作物,各种植户应结合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改种低杆作物(包括矮化高粱);禁止栽植各种树木(护堤林除外),已有林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砍伐或移栽。 二、河滩地、护堤地、岸边开荒地禁止耕种。如有违反私自耕种者,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强制铲除,并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三、沿河乡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应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本《通告》内容家喻户晓。 四、饮马河以外其他河流参照本《通告》执行。
永吉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1日 ( 责任编辑:管理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