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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星级司法所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开展为期三年的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推动全县司法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通过星级认定,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工作,提高司法所服务能力。 9月9日,县司法局局长李波携同局党组成员带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全县“星级司法所”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李波一行先后到一拉溪、万昌、西阳和北大湖四个所现场查看业务用房使用、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对“星级司法所”、一村一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工作提出了具体地意见和建议。李波强调,全县“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永吉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找准切入点,积极行动,补齐短板,从队伍建设、外观标识、基础设施到业务水平都有了前所未有的改变和提升,全县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五星级司法所”建设标准。 针对下一步工作,李波提出几点意见:一是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加大推进力度,认真落实省市安排部署;二是以“星级司法所”创建为契机,着力提升司法所各项业务水平,推动各项工作稳步提升;三是稳定发展永吉特色的以“政法专项编、公务员编制、委培生、公益岗位”构成的司法所队伍,逐步解决司法所人员紧缺问题;四是建设好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五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多元调解、智慧调解为抓手,努力打造一批运行规范、社会反响好的模范、先进调委会,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助力永吉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马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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