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室、局,各人民团体: 现将《2018年建设幸福榆树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榆树市委 榆树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7日
2018年建设幸福榆树行动计划
2018年建设幸福榆树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的要求部署,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力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脱贫攻坚方面 1.在35个贫困村实施脱贫攻坚项目50个,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个产业项目;在帮助已脱贫贫困村稳定脱贫的基础上,再帮助3个贫困村脱帽、1058人实现脱贫。(市扶贫办、各乡镇街) 2.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开展“精准扶贫慈善募捐”活动,实施牵手助学、重大疾病慈善救助、慈善光明行、急难救助等项目,助推脱贫攻坚。(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3.借助与朝阳区结对帮扶的契机,进一步压实扶贫包保责任,重点向非贫困村提供项目、人才、技术等方面支持,帮助非贫困村贫困户实现脱贫。(市扶贫办、各乡镇街) 4.加大非贫困村产业扶持力度,帮助谋划发展棚膜经济、畜牧业、特色种植业、草编等产业,对有效带动贫困户增收、让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受益的项目给予奖补。(市扶贫办、市妇联) 5.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失去单双亲、因家庭变故造成贫困、农村留守的儿童征集“代理家长”,让特殊困境儿童在帮扶和关爱中健康成长。(市妇联) 6.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册大学生(不含大专、高职)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提供助学金。(团市委) 7.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就业年龄段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照料补贴,机构托养的每人每月提供不高于1000元的托养补贴,居家安养的每人每月发放125元生活补贴。(市残联) 8.为45周岁(含)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每人每年1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贴,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全覆盖。(市人社局、市社保局) 9.为35个贫困村建档立卡的失能、失智、孤寡、80周岁(含)以上高龄等特殊困难老人,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购买“两访、三查、四助”邻里互助居家养老服务。(市民政局) 10.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建立健康档案、100%进行慢病管理、100%实施一人一策、100%配备家庭医生,每年至少入户巡诊两次。(市卫计局) 11.按每村3万元标准,为10个贫困村补助服装、器材等文化活动经费。(市文广新局) 二、社会保障方面 12.新建育民乡、弓棚镇、五棵树镇农村社会福利中心,辐射周边乡镇,提高为老服务能力。(市民政局) 13.将城市低保由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390元,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3524元提高到3660元。(市民政局) 14.为3~15岁有需求的脑瘫儿童免费适配标准型矫形器。(市残联) 15.取消城镇居民、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因故中断缴费按政策补缴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等待期,从补足欠费(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个人需补足财政补贴部分)次日起恢复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城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及时一次性补足实际累计缴费年限费用的,可延续3年时间补足有关费用。(市人社局) 16.城镇职工和居民参保人员因急危重症经急诊抢救死亡的,抢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待遇支付。(市人社局) 三、教育卫生方面 17.新建第四实验幼儿园,增加普惠性学位540个。(市教育局) 18.改扩建第五中学,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300个。(市教育局) 19.实施农村小学火炉改造工程,改善农村小学供暖条件。(市教育局) 20.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市教育局) 21.对考入及已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在校残疾学生、家庭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按照本科及以上6000元、专科3000元、中专2000元、高中1000元每人每年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市残联) 22.启动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打造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链条,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和市医院妇儿科综合楼投入使用,进一步提升全面“二孩”医疗服务能力。(市卫计局) 23.免费开展产前出生缺陷筛查,在孕妇妊娠15~20周时,筛查胎儿是否存在唐氏综合征、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等疾病的高风险因素,以便早期采取应对措施;开展0~3岁婴幼儿发育障碍免费筛查试点。(市卫计局) 四、文体惠民方面 24. 全面改造市文体活动中心,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市文广新局) 25.依托文化馆、图书馆和社会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组建市民艺术培训联合体,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活动,培训群众1.8万人次。(市文广新局) 26.开展文化艺术进店堂活动100场、戏曲进学校活动60次(课时)、公益或低票价市民进剧场活动4万人次、演出进基层活动388场、应急救护公益讲座(培训)4场、应急救护员培训班4期。(市文广新局、市红十字会) 27.通过提供场地、辅导培训、大众乐器和服装等方面的支持,扶持85支群众文化艺术团体。(市文广新局) 28.建设现代化档案馆,建成后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档案服务。(市档案局) 29.完成吉视传媒农村光纤入户建设任务,实现光纤入户全覆盖。(吉视传媒榆树分公司) 五、公共交通方面 30.完成榆陶铁路一期改造工程,实现榆树到长春、吉林提速运行。(市交通局) 31.全力配合榆松高速公路建设,与建设单位合力推进高速公路早日建成通车。(市交通局) 32.启动修复舒陶公路新立至舒兰段22公里。(市交通局) 33.新建农村公路100公里,改造危桥15座。(市交通局) 34.更新市区公交候车亭100个、站点牌248个。(市交通局) 35.拓宽改造健康路、三盛路等10条市区街路,铺设人行步道66万平方米。(市住建局) 36.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重点规范动态驾驶、静态停车秩序,提高市区通行能力。(市公安局) 37.宣传引导“礼让斑马线”等文明行车活动,增强驾驶员文明礼让斑马线意识,营造良好公共交通秩序,推动全市形成文明行车的良好风尚。(市公安局) 六、生态环境方面 38.撤并市区20吨以下供热小锅炉,淘汰市区洗浴燃煤锅炉43台。(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39.深入开展春、秋两季秸秆禁烧专项治理行动,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加快推进杭州纸友功能性新材料、中瑞生物质天然气、阳光凯迪生物质发电等项目达产达效,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问题。(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局) 40.启动拉林河(含卡岔河)治理工程,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提升防洪灌溉能力。(市水利局) 41.加大退耕还林力度,完成造林绿化1.4万亩。(市林业局) 42.新增市区绿地面积6.73万平方米;完成榆树公园、站前广场等32处公园、广场、街路绿化及养护工程。(市住建局) 43.新建五棵树临江污水处理厂;完成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日处理能力由3万吨提升到6万吨。(市住建局) 44.实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为35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粪污利用设施,新(扩)建有机肥厂2个。(市畜牧局) 45.深入落实河长制,对域内河流水库实行网格化管理,各级河长实现常态化巡河。(市水利局) 46.实施曙光公园建设工程,拓展市民休闲娱乐空间。(市住建局) 七、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 47.集中整治环路内公路、铁路沿线及市区出入口市容环境卫生,清理区域内的垃圾、拆除违法建筑、整治废品收购站、更新改造市政基础设施、绿化覆盖裸露地面。(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经济局、市区街道办事处) 48.集中整治市区街路占道经营、市场外溢、噪声污染、违规运输渣土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 49.改造市区公厕5座,新建附带垃圾中转站的公厕2座。(市城管执法局) 50.改造棚户区8个区段、征收房屋1675户、15.51万平方米。(市住建局、市征收办) 51.完成“引松入榆”工程,提高特色农业灌溉和城市供水能力。(市水利局) 52.改造10栋旧楼供水系统,更新供水管网3400米。(市住建局) 53.新建13个换热站,供热管网1.8万米,集中并网供热191万平方米。(市住建局) 54.敷设燃气管线15公里,改造小区6个,新纳入用户5000户。(市住建局) 八、公共安全方面 55.以粮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连锁超市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保障粮油产品安全。(市粮食局) 56.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推动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市场监管局) 57.推广无抗养殖技术,建立无抗养殖基地,设立无抗肉超市,提供无抗畜产品。(市畜牧局) 58.实施市、乡、村三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雪亮工程”,对市、乡、村监控视频进行加密补点,构建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市公安局) 九、乡村振兴方面 59.建设新农村省级重点村15个,创建省级美丽乡村3个、长春市级美丽乡村2个;打造美丽庭院1500个以上、干净人家300户以上。(市农业局) 60.建设高标准农田17.83万亩,实施黑土地保护10万亩,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市农业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 61.对玉皇庙、松坡、松榆3个水库灌区进行改造和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改善水田面积3.2万亩。(市水利局) 62.改造农村危房1409户,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工程,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住建局、各乡镇街) 63.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解决1.69万农村居民集中供水问题。(市水利局) 64.新建基层文化服务中心40个,广泛开展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市文广新局) 十、便民服务方面 65. 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加大部门办事大厅整合力度,加快“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完善乡镇街公共服务中心,优化网上办事大厅、手机办事APP功能,全面推行网上办事,打造“一门式、一张网”政务服务升级版,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市政府法制办) 66.推出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公开市直各公益文化单位服务产品项目及标准,公布免费或优惠演出场馆、报告厅、展览场馆等服务设施。(市文广新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67.将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由原来30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以内,查封、解封等登记类型随到随办、立等可取。(市国土局) 68.为出境治疗的患者、行动不便的老人、1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各行业技术人员、民营企业家等单位或个人提供出境证件办理上门服务。(市公安局) 69.为车辆较多企业提供车辆注册、转移登记现场查验等上门服务;增设车驾管服务网点,在有条件的新建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服务站,缩短服务半径。(市公安局) 70.为低保户、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农民工、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和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开辟“快速通道”,实行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优先接待、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优先回访的“一免七优先”政策。(市司法局) 71.为65岁以上老人提供市区免费公交服务。(市交通局、市老龄办) 72.结合社保网络、手机客户端等线上认证方式,拓宽线下服务网络,在乡镇、街道设立城乡居民保险生存认证服务窗口,方便城乡居民保险领取待遇人员多渠道就近开展生存认证。(市社保局) 73.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继续扩大国地税一厅通办事项,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74.推行企业网上登记,整合营业执照涉企事项,实施三十二证合一,降低群众投资兴业办事成本。(市市场监管局 ( 责任编辑:马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