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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工作,尤其8月1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入驻吉林省以来,更是把环保督察工作摆上更加核心的突出位置,切实抓在手上,成立了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环保督察镇赉工作协调组和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工作领导小组。为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保信访问题,镇赉县创新工作招法,专门成立了4个环保问题专项整改行动队,多举措做好环保问题整改工作。 一、驻地办公,快速响应 环保问题专项整治改动队,由副县级领导,环保、住建、国土、林业、农业、畜牧、水利、莫莫格保护区等相关部门和乡(镇)场主要负责人组成。行动队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钢作为总协调人,在县环保局集中办公场所驻地办公。4个行动队派出联络员24小时驻地守候,以照单全收的决心,坚决整改的力度,强化手段的举措和严肃问责的警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和环保整改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快速响应,本着立接、立商、立判、立转、立督、立办、立改、立报的“8立”原则,全面协调和奔赴现场处理环保信访问题。 二、科学施策,提高效率 为确保各项环保整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行动队实行区域首办负责制,即把镇赉县整个行政区划分为4个片区,每个行动队负责一个片区内的环保信访案件调查整个任务。从接案到办案全程参与,全程负责,并实行了谁接案,谁负责,一抓到底,直至案件办结的首办负责制。为提高效率,每个行动队都确定了1名联络员,配备了1部固定电话、1部手机、1台电脑、1台传真机、1台打印机,设定了1个电子邮箱,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接办案件,保证案件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第一时间作出行动。 三、优化流程,创新机制 在白城市环保督查案件办理“九步工作法”的基础上,镇赉县环保督察行动队创新工作模式,工作中实施了“六有六同步”工作法,即有会议纪要并与资料留存同步,有方案制定并与整改措施同步,有整改进度并与佐证材料同步,有完成报告并与问题反馈同步,有成果上报并与跟踪问效同步,有督促问责并与备案归档同步。同时,实施了案件办理“七个第一”工作流程,即接到信访案件后,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第一时间会商研判,第一时间交办案件,第一时间赶赴案件现场,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第一时间研究处理,第一时间反馈办理结果,并做到全程有影像,环环有痕迹。 四、交叉督察,狠抓整改 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环保信访案件办结后,为确保整改效果,把环保信访问题彻底解决掉,镇赉县4个环保问题专项整改行动队时时开展了环保整改问题交叉互检互督活动,由行动队队长带队,邀请当地群众第三方,同时对环保整改情况进行督察,并形成督察报告,向县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馈,并依据督察反馈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此项举措有力地保障了环保问题的整改质量和效果,有力地推动了镇赉的生态建设。 ( 责任编辑:王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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