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人民政府吉林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关于禁止在嫩江行洪区取土的通告
为加大我县东部嫩江湿地保护力度,保护嫩江湿地生态、经济及社会功能,根据《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镇赉县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吉林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禁止在嫩江行洪区域湿地范围内擅自非法取土、围垦、占用湿地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等破坏湿地的行为。对在嫩江湿地范围内非法围垦、取土、占用湿地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等违法行为,镇赉县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吉林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将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赉县人民政府 吉林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4年12月16日 ( 责任编辑:管理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