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赉县委 镇赉县人民政府
关于镇赉县扶贫开发攻坚“三推进、三提升”工作实施意见
镇发〔2015〕4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精神,以及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步伐,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2015年开始,利用五年时间,实施扶贫开发攻坚“三推进、三提升”工作(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提升农民收入水平;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推进基层党的建设,提升工作保障能力),到2019年末提前一年摘去贫困县帽子,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扶贫开发攻坚工作的重要意义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贫困地区是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最为滞后的短板,也是区域协调发展最为薄弱的环节。我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也是大兴安岭南麓特困片区扶贫攻坚县份。目前,全县仍有贫困村82个,贫困人口7.8万人,这些人口大多分布在自然条件相对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滞后的中西部乡镇,脱贫致富的形势和任务异常严峻。全面组织实施扶贫开发攻坚“三推进、三提升”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全面落实中央领导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促进全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是大力实施“四大优先”战略,深入推进“五个镇赉”建设的必然要求。全县上下要把扶贫开发攻坚作为第一工作任务和头号民生工程,集中力量攻坚,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期待、最现实的问题,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让贫困人口尽快摆脱贫困,同步进入小康,过上幸福生活。 二、准确把握扶贫开发攻坚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领导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扶贫开发攻坚“三推进、三提升”工作作为全县今后一个时期的重中之重,作为统领全县农村工作的总抓手,以扶贫开发为突破口,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总体目标,以党的建设为根本保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整合资源,加大投入,集中攻坚,全面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努力让农民更富、农村更美、基层党组织更坚强。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原则。把扶贫开发攻坚与美丽乡村建设、党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同步规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全面推进提升。 二是坚持主体明确、重点突出原则。乡镇、村、贫困户既是工作主体,也是主要工作对象。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两村一户两点”,其中扶贫开发重点抓好贫困村、贫困户;新农村建设重点抓好省、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基层党建重点抓好市、县领导党建联系点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联系点。 三是坚持整合资源、合力攻坚原则。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有效利用域内域外资源,充分整合城乡工作力量,集聚全社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合力抓好扶贫开发攻坚“三推进、三提升”工作。 四是坚持责任清晰、奖惩有力原则。既要明确乡镇、村的主体工作责任,还要明确县级领导的包保责任,县直部门的帮扶责任,以及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工作责任。通过建立并落实包保责任制、综合考评办法和奖惩办法,充分调动和激发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目标要求 通过实施扶贫开发攻坚“三推进、三提升”工作,务求实现“两个提高、三个改善、四个增强”,摘掉贫困县帽子,让农民更富、农村更美、基层党组织更坚强的目标。 实现“两个提高”,让农民更富。一是农民人均收入大幅提高。到2019年,农村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80%的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800元以上,特困人口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每个贫困户有1项特色产业项目或其他稳定增收项目,就近或向外转移1个劳动力,有1个科技致富明白人。二是脱贫人口比例大幅提高。贫困村每年脱贫人口在20%以上,正常年景返贫率控制在5%以内,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平均增长水平;非贫困村每年脱贫人口在10%以上,正常年景返贫率控制在3%以内。 实现“三个改善”,让农村更美。一是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到2019年,农村实现“五有四通”标准(有村部、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安全饮水井、有电话,通油路、通公共汽车、通邮、通有线电视),泥草房改造率达到100%,村屯内部道路硬化率达到100%,村屯绿化达到70%以上。二是农村公共服务明显改善。文教卫生事业得到均衡发展,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农村学校教学质量、农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能力明显提高。每年符合条件的农村“两后生”雨露计划覆盖率达80%以上。到2019年,农村新农合、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三是群众精神面貌明显改善。到2019年,全县村级文化设施齐全,群众文体活动丰富多彩,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社会风气全面形成,全县农村真正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实现“四个增强”,让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坚强。一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更加突出,基层干部素质进一步提升,党员作用充分发挥。到2019年,力争有50%的村进入全县标兵村党组织行列,有20%的村进入全市先进村级党组织行列,有10%的村进入全省先进村级党组织行列。二是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明显拓宽,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进一步夯实。到2019年,村集体经济收入以2014年平均水平为基数翻一番。三是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显著增强。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灵活,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到2019年,群众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员满意率分别达到95%、95%和90%以上。四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显著增强。“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执行到位,文明村镇、平安乡镇、平安村屯比例明显提高,农村恶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公共安全事故案件明显下降,村屯社会治安技防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村信访积案化解达到100%,到市去省进京越级访、非访为零,实现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 三、全面推进扶贫开发攻坚工作重点任务 (一)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提升农民收入水平 坚持工作重心下移,锁定贫困村,瞄准贫困户,实行精准扶贫,逐步完善规模控制、精准识别、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实现由“大水漫灌”向“定向滴灌”的转变。 1.大力推进整村扶贫开发。按照部门配合、统筹协调、集中投入、整体推进的原则,每年启动实施若干个整村推进村,全面达到上级规定标准。整村推进村要加快培育贫困村脱贫致富的主导产业,实现专业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打造“一村一品”、“多村一业”的经济发展新格局。将支农资金和支农项目优先安排到贫困村,加快贫困村整体脱贫进程。认真执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报账制度,实行“专人、专户、专账”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建设和扶贫资金使用安全。 2.突出抓好合作社组建。把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龙头企业作为主攻方向和重要突破口。制定完善扶持政策,鼓励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引导龙头企业、科技人员和致富能手领办创办合作社,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发展合作社联合社。逐步完善和规范现有合作模式,提高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组织程度。同时,要大力推进园区产业化扶贫,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引龙头、建园区、带农户”的产业化扶贫模式,加快肉牛、奶牛、肉羊、奶山羊、鸡、鸭、鹅、烤烟等养殖种植园区建设,提高贫困人口参与率和受益率。 3.注重提高自身发展能力。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力兴建江河沿线蓄水、引水、存水、用水、节水工程,全面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推进科教和创业扶贫,全面推广先进实用农业技术,着力实施雨露计划和新型农民培训工程,深入推进科技下乡和农村科技创业行动,进一步加大贫困人口劳动技能培训,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经营,促进农民开展土地流转,就地就便经商或务工,多元增加收入。 (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以“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努力把全县农村建设成为环境美、生活美、民风美和宜居、宜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1.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强化政策引领作用,加快提升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努力达到“五有四通”标准。重点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推进农村网络电视、通信等村村通工程,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推进信息进村入户。 2.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深入实施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攻坚提升计划,用好用活省级扶持项目资金。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加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力度。探索实行产业服务创收、入股合作分红、物业租赁经营、项目建设帮扶等模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围绕优势产业,整合资金、整合资源、整合资产,扩大“六权”抵押贷款覆盖面,选好项目,创造效益,增加集体收入;加强荒山、荒地、泡塘等资源管理,挖掘潜在价值,增加集体资源收入;引导村社干部领办创办新型经济组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集体服务性收入;加强与龙头企业合作,兴办产业园区,入股合作分红,增加集体资本性收入。 3.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定村镇发展规划和村屯建设规划,加大泥草房改造力度,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搞好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做到“四清四改两化”;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整治,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力度,改善村庄卫生状况。重点加强道路、排水、住房、围墙、大门“五位一体”建设,引导农民搞好房前屋后绿化,做好街道绿化美化工作。 4.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学校教学质量;积极发展农民职业教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农村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能力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拓展文化惠民项目服务“三农”内容;进一步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支持建设多种农村养老服务和文化体育设施;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场地和资源,构建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5.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好家风好家训活动;深入开展“镇赉好人引领风尚”主题实践活动,选树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诚实守信、节俭美德、创业创新七类“镇赉好人”,推进好人评选常态化;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 (三)推进基层党的建设,提升工作保障能力 以服务“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扶贫开发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着力建设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班子。健全完善党组织覆盖体系,加大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协会等经济和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发展党员力度。全面推广“村党支部+公司+协会(合作社)”发展模式。优化基层班子结构,选优配强乡村党组织班子和带头人队伍,提高村“两委”负责人“一肩挑”比例和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比例。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素质,组织党员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组织村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和上级举办的培训班,每年要组织部分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外出考察学习,充分利用电视、手机、现代远程教育等手段,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 2.着力打造素质过硬的党员队伍。精心打造“党建活动田”,由村党组织和党员统一耕种,在引领农民致富、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同时,为党组织和党员搭建活动平台。健全完善党内关爱帮扶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党员“211工程”,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实施党员划档创业带头致富计划,提高党员致富能力。制定实行党员分类设岗定责制度,让党员认岗定岗、履岗尽责、发挥作用。做好发展党员和村级后备力量培养,重点发展年轻、有文化、“双带”能力较强的农民加入党组织。同时采取“三培养”模式,择优储备村干部后备人才。 3.着力提升基层基础保障能力。全面推行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村部社区化改造升级,建设一站式服务大厅和村卫生室、文体活动场所。健全社区式服务机制,推行村干部坐班值班、诉求代理代办等制度。整顿提升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每年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倒排确定整顿对象。全面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待遇,实行“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的村干部薪酬制度,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逐年增长机制。 4.着力健全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基层党建“两议四抓一述”制度,探索实行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限时办结销号制度,对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中提出的承诺事项和存在问题逐一明确工作措施、牵头领导和完成时限,实行限时办结销号。强化基层干部管理和激励保障机制,实行村党组织书记由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村党组织书记奖惩办法。深化“民情百度”机制,推行“五个统一”工作法,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健全完善民主评议和监督制度,全面推行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从严落实经济责任审计“1+10”运行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基层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农村信访维稳机制,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推行领导干部“日接访”工作机制,对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积案,要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继续深入做好“警官驻村”工作,大力实施农村社会治安技防设施建设“天网工程”,提升对农村的治安管理能力。全面抓好农村社会治安保险工作,通过引进保险企业为农村社会治安提供综合保险服务。 四、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组织。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全县扶贫开发攻坚“三推进、三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扶贫开发攻坚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负责综合协调和其他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和工作机构。 2.建立包保责任制。实行县级领导包保乡镇、县直和中省直部门包保贫困村责任制。县委常委、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分别包保1个乡镇,每个贫困村确定1—2个县直和中省直部门进行帮扶。包保县级领导和帮扶部门要重点做好扶贫项目的谋划、筛选和包装,积极利用各种渠道加强联络对接,努力争取更多更大的资金支持。要通过项目扶持或物资投入等形式,对包保乡镇、贫困村进行实质性帮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实行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及驻村帮扶工作队包村责任制。重新调整和配备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担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由“第一书记”所在单位选派2名干部任队员,组成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个工作队包保1个村。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切实负起责任,保证每年有80%的时间驻村开展工作。国有农林牧渔场由县政府领导分别包保,参照乡镇同步推进扶贫开发攻坚“三推进、三提升”工作。 3.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要把抓好扶贫开发攻坚工作作为第一责任和首要任务,明确并落实好各自责任。县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会同县农业局、县扶贫办做好扶贫开发攻坚“三推进、三提升”工作的督促、协调、检查、指导、考核等工作;乡镇作为工作主体,负责抓好本地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和基层党建总体工作、各村扶贫开发攻坚工作,以及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及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管理;包保部门负责帮扶贫困村筹措落实扶贫开发攻坚工作资源,支持和保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及驻村帮扶工作队驻村开展工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及驻村帮扶工作队负责抓好包保村日常工作、办好民生实事、帮助开展扶贫开发攻坚工作;村级党组织负责抓好本村脱贫致富、发展村集体经济、组建合作社、环境整治、泥草房改造、党组织建设和信访稳定等各项工作。 4.强化考核奖惩。制定全县扶贫开发攻坚“三推进、三提升”工作综合考评办法,采取抽查检查、随机暗访、综合考评等方式,对乡镇、包保部门、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及驻村帮扶工作队、村党组织进行分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镇和包保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乡局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各级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与评先选优、表彰奖励和干部管理使用挂钩。对工作重视、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对工作完成差、群众反映差的进行调整和组织处理。乡镇党委书记要把扶贫开发攻坚工作作为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扶贫帮困款物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对挪用、贪污扶贫开发款物等违纪、违规者要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抓好统筹协调。县级领导要坚持把扶贫开发攻坚工作作为重点,整合力量,研究办法,与分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包保部门、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及驻村帮扶工作队要搞好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好本单位工作和包保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包保部门、乡镇以及村党组织要关心和支持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及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工作和生活,确保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长期稳定开展,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附件:镇赉县扶贫开发攻坚“三推进、三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中共镇赉县委 镇赉县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1日 ( 责任编辑:管理员 ) |